目前分類:房地產法規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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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地價稅繳納時間為11月1日至30日,以8月31日為納稅義務基準日,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今指出,民眾符合適用特別稅率或減免地價稅資格,可於下周五(9月22日)前向地方稅稽徵機關提出申請,經審查核定後,本年度就可適用;如逾期申請,必須下年度才能開始適用。

若民眾過去因「繼承」、「信託」或「配偶相互贈與」等自用土地,縱使原用途未變更,但因土地所有權人已變更,優惠稅率仍會轉換為一般用地稅率,若民眾今年接到稅單發現自用住宅地價稅暴增好幾倍,很可能是忘了申請自用住宅優惠地價稅。

另外,土地所有權人符合自用住宅用地或工廠、加油站、停車場等事業直接使用土地,以及無償提供公眾通行道路土地等符合減免規定的土地,同樣須於下周五(9月22日)前重新提出自用申請,才能再次變更。

重劃區土地部分,因辦理期間導致無法耕作或不能為原來使用而無收益者,其地價稅或田賦全免,如果土地在重劃期間內仍提供使用,例如供原有房屋、工廠使用等,則不適用免徵地價稅規定;重劃辦理完成後,自完成之日起,其地價稅或田賦減半徵收2年,自第3年起恢復全額課稅。

值得一提的是,地價稅率分一般用地、特殊稅率兩大類;一般用地分6級,稅率千分之10至千分之55。特殊稅率則分4種用地,其中最低為自用住宅、優惠稅率為千分之2。若符合自用住宅條件,民眾可向地方稅務局提出自用住宅優惠稅率申請,若逾期申請就要等到明年才能適用優惠稅率。(王鈞生/台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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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人為了節稅,會以現金購買不動產,以降低遺贈稅的課稅價值,不過,會計師提醒,房地合一稅新制上路後,下一代繳交的所得稅可能「加倍奉還」。

由於贈與不動產是以土地公告現值、房屋評定現值計算贈與總額,遠較市價低,因此不少人會以現金購買不動產,贈與子女節稅。

實際上過去贈與標的也以不動產+為大宗,據了解,贈與土地和房屋約占所有贈與案件數的八成左右。

不過,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洪連盛提醒,去年房地合一稅新制上路後,下一代出售「受贈的不動產」,可能會被課較高的所得稅,且持有期間愈短,被課的所得稅愈高,可能「加倍奉還」。

舉例來說,甲君贈與兒子乙君現金3億元,贈與稅為5,625萬元(2,500萬x10%+2,500萬x15%+2億5,000萬x20%)

如果甲君改以不動產贈與,購買市價3億元的帝寶豪宅送給兒子乙君,帝寶豪宅的公告現值及房屋評定現值為1億元,則贈與稅為1,625萬元(2,500萬x10%+2,500萬x15%+5,000萬x20%),不動產確實可以節稅。不過,如果兒子在三年以後出售、適用房地合一稅新制稅率20%,則房地合一所得稅為4,000萬元{ (3億-1億)x20%},如果持有時間愈短,稅率就愈高,所得稅就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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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贈稅新制上路,三級累進稅率看似驚人,但只要透過逐年贈與、妥善規劃每年贈與淨額、掌握二關鍵數字,不但可以節稅,繳的稅額甚至和舊制一樣,一點也不受影響。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洪連盛表示,遺贈稅新制真正衝擊的是擁有10億元以上的超高資產族群,因此除非發生意外,必須一次性移轉大筆資產,否則透過中、長期,十年、廿年的分年贈與;妥善規劃每年贈與淨額,就可以適用贈與稅10%的「基本稅率」,和舊制一樣。

洪連盛指出,資產在10億元以下的民眾,一定要知道這個簡單的因應方法,再加上二個關鍵數字,就可以輕鬆節稅。

新制贈與淨額每年在2,500萬元以下,適用10%稅率,加上個人每年有220萬元的贈與稅免稅額,因此,每年贈與淨額在2,720萬元以下,仍適用和舊制一樣的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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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區國稅局舉遺產稅為例說明如下:被繼承人A君於106516日死亡,假設其遺產總額減除免稅額及各項扣除額後之課稅遺產淨額為6,000萬元(假設可扣抵稅額0),則其應納遺產稅額為650萬元(6,000萬×1

5%250萬)。


另贈與人於修法前已有前次贈與行為,修法後再次贈與,則本次應納稅額尚須考量「新舊制差額調整金額」註,舉例如下:贈與人B君於10632日贈與兒子銀行存款3,220萬元,經核定減除免稅額220萬元後之贈與淨額為3,000萬元,並於419日繳清應納贈與稅額300萬元,嗣B君於106519日贈與女兒銀行存款1,000萬元,則本次應納贈與稅額為150萬元【〔本年度贈與總額(3,220萬+1,000)-免稅額220萬-本年度扣除額0〕×15%-累進差額125萬-本年度內以前各次應納贈與稅額300萬-新舊制差額調整金額25萬〔(舊制贈與淨額3,000萬-2,500)×5%〕】。


國稅局提醒納稅人,辦理遺產及贈與稅申報時若有疑義或不諳稅法規定者,可電洽各地區國稅局免費服務專線0800-000321,以維護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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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重劃後第一次移轉,可減徵土地增值稅及扣除重劃費用,台中市地方稅務局表示,不論您的土地是市政府依都市計畫法辦理重劃或核准自地重劃,在重劃完成後移轉計徵土地增值稅時,均有扣除重劃費用及減徵40﹪等優惠措施。

地方稅務局指出土地在重劃後第一次移轉時,原納之重劃費用可以在計算土地漲價總數額時先予以扣除,並依照計算後之稅額再減徵40﹪;如果您持有該筆土地期間已超過20年,雖然中間經過重劃,仍然可享受長期減徵之優惠。

土地重劃後贈與配偶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俟移轉第三人時,仍可享受上述土地增值稅減徵之規定。

地方稅務局也提醒,如果您的土地係在重劃後繼承取得,將不適用上述土地增值稅減徵之規定另外重劃後第一次移轉申請減徵土地增值稅時,請檢附土地重劃負擔總費用證明、重劃前土地登記謄本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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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市地重劃:
係將一定區域內,雜亂無章、細碎分離、不合經濟使用之土地,予以重新整理,加強公共設施,使其成為整齊劃一,利於土地使用之宗地,而後仍分配於原所有權人之土地改良。
(二)區段徵收:
謂於一定區域內之土地,應重新分宗整理而為全區土地之徵收。
(三)兩者之不同如下:
1.區段徵收可以適用在都市土地及非都市土地,並附帶進行土地使用變更。市地重劃只能適用在都市土地,不牽涉土地使用變更。
2.區段徵收之舉辦主體限於政府機關。市地重劃則可分為政府的公辦重劃與私人的自辦重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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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3/01 

<不動產行情、不動產估價、不動產法規類>

週報主題:

10分鐘搞懂 ~區段徵收與市地重劃(差異篇)

前言:繼上一期(第0007期)電子週報中,我們已大致了解區段徵收與市地重劃其法上之依據、意義及型態,本期我們將從兩者其所用名詞、負擔之項目與比例、分配位置及領回方式等不同面向切入說明其相異點,希冀能稍以藉此釐清大家之疑慮;惟如有錯誤或遺漏之處,尚請不吝指正,謝謝!

一、

區段徵收與市地重劃之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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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2/21 

 

<不動產行情、不動產估價、不動產法規類>

週報主題:

10分鐘搞懂 ~區段徵收與市地重劃(定義篇)

前言:依現行相關法規之規定,政府取得私有土地之方法不乎是有徵收、交換、區段徵收、市地重劃、照價收買等途徑,而其中我們最常聽到的二項莫過於區段徵收與市地重劃,且因為這兩項土地利用之方式在諸多方面有著許多相異點,所以在未來的兩週,我們來跟大家談談「區段徵收」與「市地重劃」。本週第0007期我們先針對區段徵收與市地重劃其法理上之定義了解其基本意涵,另於第0008期將從兩者其所用名詞、負擔之項目與比例、分配位置及領回方式等不同面向切入說明其相異點,希冀能稍以藉此釐清大家之疑慮;惟如有錯誤或遺漏之處,仍尚請不吝指正,謝謝!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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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一點靈/興建農舍條件
2012/12/01 
【經濟日報╱龍益雲】
依照農發條例對於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簡介,要符合申請興建農舍,一定要是農民,接著就很簡單,必須要符合以下規定,再來談農舍要怎麼蓋。

1. 年滿20歲或未滿20歲已婚者。

2. 申請人戶籍所在地及其農業用地,須在同一直轄市、縣(市)內,且其土地取得及戶籍登記均應滿2年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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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屋可節稅 地政所教撇步

〔記者翁聿煌/北縣報導〕房地產交易熱絡,台北縣三重地政事務所主任鄭貴春累積多年觀察和經驗,要教大家如何投資房地產,同時達到合法節稅的目的。

鄭貴春服務地政業務29年,專長就是土地整體開發及區段重劃,日前受邀為台北縣地政士公會講課,其中以投資不動產、理財、節稅的內容最受關注。

增值稅減免要主動申報

鄭貴春說,一般民眾一生中可能很少交易房地產,缺乏專業知識,完全仰賴仲介商或代書,但如果能注意到幾項房地產交易重點,就算不是有錢人,一樣可以減輕在贈與和繼承時被政府剝層皮的心痛感。

一、以前課徵增值稅有「一生一屋」的最低稅率適用規定,如今政府已經放寬限制,但增值稅的減免需主動申報,民眾不要讓自己的權益睡著了。

可逐年分批移轉給子女

二、父母給子女的贈與稅免稅額已從原本的每年111萬元,提高到220萬元,即使是整棟的房地產,一樣可以將房與地的持分,以「逐年分批移轉的方式」贈與,達到節稅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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